受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增加及煤炭价格等多种因素的拉动,三季度末,山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两成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的增幅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2位。
但数据显示,劳动报酬最高的采矿业为22709元,而报酬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仅为8021元,两者相差14688元。
平均劳动报酬
增幅全国排第二
虽然山西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但23.5%的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5.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2位,在中部排第2位。
行业两级相差14688元
数据显示,2008年三季度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为22709元,电、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21093元,交通、仓储和邮政业为20505元。平均劳动报酬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为8021元,批发和零售业为8950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9980元。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相差14688元,显示着行业两级差距进一步拉大。
统计专家分析认为,劳动报酬增长是多种原因拉动的,从采矿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22709元中可以看出,三季度末,资源大省山西采矿业的效益大幅度增长,是拉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的主要原因。同时,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同比增加了9.3万人,也在拉动劳动报酬增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