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

   日期:2008-11-03     浏览:1171    评论:0    

    我省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厅际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五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日前正式出台,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将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

 

  厅际五部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五部门将共同沟通、协调和研究联合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进行的采矿活动,包括个人私挖滥采,未经许可借各种工程和建设项目名义开采浅层煤及矿产,在已关闭的废气矿井盗采等。联席会议上,各部门将互相通报打击非法采矿的情况,国土资源部门移交需要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和司法追究的案件,五部门共同研究联合查处的具体行动方案。

 

  五部门联合执法的对象有5类案件,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追究无证采矿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国土资源部门独立查处困难,需要司法介入采取强制措施的;联席会议决定实施联合执法的;具有“保护伞”、黑恶势力参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股等案件。

 

  联合执法过程中,五部门有明确的分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送无证非法采矿案件,并鉴定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公安机关要对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取证、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负责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具体审理案件。监察部门则要对无证非法采矿有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快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快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合同文本  |  隐私保护  |  使用协议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08106851号
Processed in 0.290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0.4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