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钢铁业去产能大招迭出,包括价格、行政在内的措施多管齐下。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利用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手段促进钢铁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运用价格手段迫使违规产能退出,提高其生产成本,依靠市场竞争来出清低效产能,未来要更加全方位地化解落后产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向上证报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近一周内环保部、国务院等多部门接连通报并处理了一批钢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从目前国家一系列政策来看,2017年去产能政策力度决不会放松。
价格手段:差别电价或是开场戏
《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加价0.5元;限制类加价维持不变;未按期完成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这次差别电价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中频炉、感应炉等落后产能。”西本新干线高级分析师邱跃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淘汰类目录中,目前仍未化解的大多是中频炉、感应炉等。根据中国联合钢铁网调研,全国中频炉产能约8000万吨,年产量4500万吨。
根据目录,淘汰类包括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不含铁合金转炉和机械铸造电炉)、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等。
“按照吨钢用电量来算,该政策可能会导致中频炉生产增加约120至140元/吨的成本。”邱跃成说,但是现在用作原料的废钢价格很低,中频炉生产成本只有2600多元/吨,电价增加之后,落后产能依然有成本优势。因此仅靠这一项价格政策并不会产生显著影响,未来如果配合水价、税收等综合政策的调控,能逐步缩小这些企业的生存空间,倒逼落后产能出清。
行政手段: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价格手段,钢铁供给侧改革的行政手段力度也被业内认为是史无前例的。连日来,环保部、国务院督察组的一系列通报和处罚彰显出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决心。
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月1日通报,个别钢铁企业因未严格落实减排措施被严肃处理。其中,唐山市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燕山钢铁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按照预案实施设备停产,实际减排量达不到要求。津西钢铁集团正达有限公司未按唐山市预案要求实施停产,按企业自身需要调节停产时间。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未批先建等行为,并对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和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根据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部署,江苏省经排查,共发现“地条钢”企业63家,合计产能1233万吨,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
下一步,国务院还将对落后产能开展专项督查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