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保护民企产权 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增加

   日期:2016-12-09     浏览:97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北京中和珍贝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淦清和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法律顾问、北京市赵晓鲁律

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北京中和珍贝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淦清和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法律顾问、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赵小鲁等在参加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与经济参考报联合举办的双月座谈会时就《意见》公布后如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与民营企业今后发展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邱淦清表示,市场经济中,谁的企业做得细、做得精,谁就能赢得消费者和市场。民营企业的资产也是属于国家的,企业做大了,最终获益的还是国家。只要真正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中国民营企业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赵小鲁提出四条建议:第一,加强调查研究,特别要通过具体案件,逐一梳理企业家们遇到的权利被侵害的问题,找出问题在哪里。第二,总结经典案例。最高院审理案件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从律师角度讲,凡是涉及历史原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基本方针政策的案子都属重大疑难案件,没有经典案例的指引不会马上形成审判的固定思路,所以,争取总结出几个经典案例,为中央和政府进行具体司法指引提供素材。第三,建议广大企业家们系统学习好文件,文件是民营企业第二次春天的号角。第四,摘掉扣在民营企业家身上的原罪帽子。原罪在思想界、理论界还有很大争议,在民众中、社会舆论上还有一定误导。不可否认,民营企业发展初期是不规范的,现在民营企业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理论界应该对原罪问题、对民营企业的战略地位问题有新辨析,彻底把原罪的帽子从民营企业家头上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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