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近日通报的2015年度辽宁省环保电价专项检查结果,辽宁27家发电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放时段仍获取环保电价加价款的问题。辽宁省物价局决定依法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经济制裁,罚款累计2600余万元。
目前,辽宁省27家发电企业共73台机组2015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3项污染物总计超标排放10910小时,超标时间占全部环保设施运行时间9.67 。
根据通报,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超标排放的小时数共为5294小时,占全部27家企业超标排放总小时数一半左右。辽宁省物价局依据《价格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等法律规定,对超标排放企业共实施经济制裁2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