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重点提出33个重大工程项目

   日期:2016-11-18     浏览:155    评论:0    
核心提示:在重大改革方面,《规划》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任务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在重大改革方面,《规划》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任务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农村经济工作,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值得关注的是,《规划》突出加强了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方面的谋划。

在重大工程方面,设置了农业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5个重大工程专栏,从科技创新、物质装备、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了33个重大工程和项目。

在重大改革方面,围绕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任务举措。

在重大政策方面,更加注重政府和市场作用的互补配合。同时,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并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对“三农”重点项目和工程的支持力度。

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方面,《规划》特别提出将不断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一体化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十三五”时期,在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方面,将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国有和股份制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业务。完善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创新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扩大覆盖面。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强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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