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第三大矿山FMG集团宣布与中国国银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国银租赁)完成在建的八条超大型矿船的融资协议。
该协议是与国银租赁开展的一项重要合作,是澳大利亚非中资企业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最大交易。融资金额为超大型矿船建设费用的85%,为期至少12年,条款十分灵活,包括可提前还贷或延长融资期。每次矿船交付时,通过动用融资租赁款项收回已付的85%建造费用。
FMG潘纳威总裁称,“与国银租赁开展的这一合作关系,是FMG在融资战略方面重要的里程碑。它是一个突破性的融资交易,是我们首次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打造并扩大了FMG与中国的宝贵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了FMG的资本结构。”
超大型矿船在中国江苏扬子江造船厂与广船国际的船厂建造,第一条计划于2016年11月交付,其余将陆续在2018年中前交付。超大型矿船按FMG港口基础设施设计优化,将提高装船速度与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全部投入使用后将占FMG总船运量的12%。(曼文)
超大型矿船融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条 款 |
内 容 |
建造费用 |
5.56亿美元 |
融资金额 |
4.73亿美元(建造费用85%) |
融资期 |
12年可延长3年 |
提前还贷 |
第四年开始按FMG意愿 |
提取贷款 |
每条矿船交付时 |
本金还款 |
标准分期 |
控制 |
FMG在租赁期内控制船只,到期或提前还贷后获得船只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