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严峻复杂,在此态势下,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显得尤为关键,对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围绕交易真实性,重点关注跨境资金流动主渠道,针对外汇资金违规流出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大要案件和地下钱庄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张生会。
记者:今年以来,外汇局密切跟踪形势变化,针对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数据显示,2016年1至8月,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100多起,处行政罚款逾1.9亿元人民币。能取得这样的效果,得力于哪些有效措施?
张生会: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我们组织了“控流出”专项检查,严查外汇资金违规流出。今年,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期流出项下专项检查。在违规线索排查上,外汇局通过整合利用大数据资源、完善各项非现场监测指标,使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得到深入、广泛应用,并成为监测分析和发现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有力“武器”。在检查前期准备阶段,外汇局利用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对几十万条外汇业务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外汇局加强非现场监测分析与现场检查无缝对接,保证对每一条异常线索、每一项延伸核查做到一查到底。据统计,外汇局共对19137条可疑线索开展现场检查,累计查实2335条线索存在涉嫌违规问题,涉及金额84.3亿美元。
记者:在严查资金违规流出行动中,对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一直是重中之重。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张生会:我们一直强化跨部门合作,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外汇局密切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始终保持对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一是大力开展联合打击地下钱庄工作。与公安机关等部门通力合作,多次开展针对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检查,在联合打击机制建设和联合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开展方面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外汇局各级分支机构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地下钱庄大案要案。截至9月8日,共破获案件56起,涉及14个省、区、市,其中广东19起,浙江13起,深圳8起,湖北4起,山东、福建各2起,上海、江苏、湖南、四川、黑龙江、吉林、新疆、厦门各1起。经初步统计,涉案金额逾万亿元人民币,冻结涉案账户资金25.13亿元人民币,罚没款2170万元人民币。
二是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今年7月份,上海等5省市同步开展“12·17”专案收网行动,捣毁窝点30余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冻结涉案资金8100余万元,初步查明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亿元人民币。
记者:对于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外汇局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过程中,除加强专项检查力度、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外,还采取了哪些举措?
张生会:除了加强专项检查力度、保持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外,我们还开展了合规性检查和案例通报,促进银行重视展业三原则。
具体来看,外汇局以检查、约谈、处罚为抓手,强化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合规经营意识,提高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重视程度。一是紧扣银行主体,重点检查银行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情况。今年4月份,外汇局对3家银行大额异地购汇业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3家银行对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不到位,造成多家企业存在骗购外汇行为。外汇局分别对3家银行处以停止结售汇业务9个月、6个月和6个月的处罚,没收银行违法所得合计485.1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230万元人民币,责令3家银行限期改正,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追责。同时,外汇局约谈3家银行总行,通报了违规行为,要求3家银行全面准确了解和把握外汇管理政策,严格落实展业三原则。
二是召开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情况通报会。今年8月份,外汇局召集38家中外资银行,召开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情况通报会,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多起银行办理外汇业务中的典型案例和银行员工参与地下钱庄交易的案例,通过公开典型案例警示银行,要求银行完善自身内控制度,加强对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强化外汇业务合规意识。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跟踪外汇收支形势变化,加大非现场监测分析和现场检查力度,紧扣交易真实性审核主线,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履行好各项检查工作职责,为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